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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劳以兴国,逸豫以亡身
作者:李惠  来源:  点击:  发布日期:2015-07-31 16:45:25

  2012年1月20日,随着法官手中法槌的落下,腾冲县人民医院院长许有志因犯受贿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一名高官又因伸了不该伸的手从而进了本不该进的地方,伴随他的将是漫长的牢狱生活和无尽的悔恨。

  许有志,男,1967年6月23日生,大学文化,原腾冲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县人民医院院长。许有志在担任腾冲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及腾冲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两所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及耗材、腾冲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及附楼建筑装修过程中,让李华明、张贵高、杨绍洲(三人均另处)所代表的公司中标,并分别收受三人多次送给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98万元。

  医者,父母心,许有志作为一个肩负神圣使命救死扶伤的医者,应该很清楚医疗器具、药品的质量是关系到所有人安全的大事,其后果的严重性胜过任何商品,但是为了一个“钱”字,许有志可什么也不顾了,看许有志是怎么走上犯罪道路的。2008年的一天,张贵高来到许有志家客厅,将装有5万元的一塑料袋放在门脚说:“送你点东西”,随后在坐谈中对许说,我想和腾冲县医院做医疗设备及耗材生意,请许院长多关照,许说能关照的我会关照的,随后在许的关照下,张顺利的销售给腾冲县人民医院胰岛素泵两台、血透机一台及相关血透耗材,2009年到2010年,张采用同样手段,两次又送给许30万元,共销售给腾冲县人民医院5-6百万元的医疗器具及医疗耗材,随着一次次“钱”“权”交易的成功,许有志也在一步步走向自我毁灭。

  许有志为什么会走上今天的路,追其原因,他也跟许多贪官一样,他在从业之初大多能尽职尽责,但当他陆续走上领导岗位和掌握重要权力之后,却放松了自身世界观的改造,特别是看见身边的一些人一掷千金,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便认为自己付出的多了得到的少了,心态由此发生了变化,于是,想个人得失多了,想人民利益少了,想物质享受多了,想艰苦奋斗少了,从而最终丧失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走上了权钱交易的犯罪道路。

  一位哲人说过,失去监督的权力就仿佛是脱缰的野马,再加上利益和欲望的驱动,必然跌入腐败的泥潭,许有志本可以和他的名字一样,做个有志的人,但就因他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因私欲膨胀而不能安于现状,并在金钱和欲望的诱惑下丢掉了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政治本色,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许有志案告诉我们,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必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坚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不断提高抵御各种侵蚀诱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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