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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365体育投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点击:  发布日期:2009-04-01 16:24:34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区委决定,全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开始,到2009年8月基本结束。为确保我院学习实践活动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进行,根据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我院提出了争创全省一流法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工作目标,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全院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院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体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上取得新的突破,努力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努力在构架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的进展,努力在改进司法作风上取得新的成效。要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找准人民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握司法工作的规律、创新司法工作的理念、转变司法工作的方式、破解司法工作的难题,坚持司法公正与司法高效相统一、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使法院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审判职能作用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特别是解决人民法院一系列重要问题必须遵循的指导方针。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我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和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隆阳区改革开放为主线,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工作上台阶,争创全省一流法院”为主题,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要求,组织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领导法院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院科学发展和亲民爱民为民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法院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和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我院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方面,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着重把握一下主要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思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四个更加注重”、“五个统筹兼顾”和“六个坚持、六个确保”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更新发展观念、完善发展思路、破解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难题、健全工作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加符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使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的工作理念牢固确立。
        (二)突出实践特色。大力宏扬求真务实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工作上台阶,争创全省一流法院”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学习实践活动。坚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与推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推动实践,在推进实践中深化学习,把实践贯彻活动全过程。
        (三)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扬民主,真诚接受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及时报送有关学习实践活动专刊报道和学习实践活动民主监督测评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采取自己找、干警提、上级点、相互帮的方法进行查摆并积极整改,切实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唯一标准。
        (四)正面教育为主。注重树立和宣传科学发展的先进典型,激发全院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内动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全院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加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树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根本利益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思想观念进一步解放,忧患意识和发展意识进一步强化,确保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切实转变;进一步使我院党员干部在什么是跨越式发展、要不要跨越式发展、能不能跨越式发展、怎么样跨越式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使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新司法理念、转变工作思路、推进法院工作与时俱进上来;统一到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有关司法工作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政治原则、重大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上来。
       (二)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观念认识、思想方法、工作方式方面、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服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审判人员在审判作风、审判纪律方面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得到切实解决;争创全省一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思路得到切实理清;司法审判管理、司法队伍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等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得到切实解决;司法便民措施得到认真落实,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要求,大力推进审判和执行公开制度改革,更加科学合理透明有效的审判公开制度和社会评价制度进一步得到建立健全,推动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各项体制机制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规章制度和司法便民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法院科学发展、司法便民的体制机制和司法环境进一步形成。
       (四)促进科学发展。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统一意志,转化为谋划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理论武器,转化为促进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转化为增强党性修养和司法为民的自觉行动,从而加快实现我院跨越式发展的步伐。
        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要把解决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坚持边学边改,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
      (一)按照第一要义是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对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认识不清,对争创全省一流法院的信心不足,实现法院科学发展的方式落后和措施不力等问题。
      (二)按照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要求,着力解决司法爱民利民便民护民意识不强,为民措施和审判工作“五个禁止”规定落实不够,在审判工作中不能深入了解社情民意、顺应群众要求,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合法权益重视不够,对解决告状难、申诉难和执行难力度不够,做得不好等问题。
      (三)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着力解决运用司法手段保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到位的问题,对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依法予以保护和支持,对不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依法予以制裁和制止。着力解决司法为民工作可持续开展的措施不够,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实现法院科学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
      (四)按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着力解决司法公正与司法高效、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依法判决与诉讼调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司法工作专业性与坚持群众路线等方面存在的统筹兼顾问题。
      (五)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要求,着力解决对思想政治建设重视不够,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弱化,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够坚决的问题;对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理解不深,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不力的问题;党性不强、党风不正、执行党纪不严,宗旨观念、群众观念淡化,亲民爱民为民意识不强的问题,尤其是审判作风漂浮、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严重等问题
        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下旬开始,至2009年8月底基本结束。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3月下旬至4月底)这一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主要任务是学习理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具体做好六项工作:
        1、抓好动员(3月29日至31日)。
        1)召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学习传达区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启动本院的学习实践活动;成立本院学习实践活动组织机构和组成人员;研究制定本院学习实践活动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全院党员干部参加,邀请指导检查组领导到会指导,传达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区长胡飙同志在全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术尤作动员讲话,对我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2、抓好学习培训(4月 1日至4月20 日)。
        动员大会之后,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区委领导有关讲话精神,同时学习经济、管理、法律等有关科学发展的背景知识。院党组成员要在通读有关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交流,带头到分管庭室作学习报告。党支部要按照学习培训计划的时间、内容、要求抓好落实,拓宽学习途径,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培训的效果。原则上,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交流)不少于2次,集中学习不少于5天,每次集中学习,要先学习必学篇目,后进行中心发言和集体讨论交流。各部门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保证每周不低于半天的学习时间并做好学习记录,每名干警要仔细阅读文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深刻领会精神,深入思考并撰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字数不少于1500字,于4月20日前交活动办公室)。
       3、抓好专题调研。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特点,重点围绕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推动法院跨越式发展、保障和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体现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规章制度以及法院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审判执行、诉讼调解、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调研。院党组成员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撰写调研报告。
        4、进行案例分析。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经验和教训,按照“依理说事、就事明理”的方式,精心选择部门发展中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剖析,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开展学习培训中,各部门各支部要根据我院确定的主题,结合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访企业、进社区、下农村,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实践活动。各部门还要采取中心发言、专题宣讲、讨论交流、观看教育影视片等多种形式,既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司法为民要求,又培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司法为民所需相关背景知识,将学习培训引向深入,使党员干部学有所获,学有提高。
        6、组织“科学发展大家谈”活动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针对实际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大讨论。各部门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工作上台阶,争创全省一流法院”为主题,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大讨论。主题大讨论的范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什么?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什么?如何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落实到本部门的实际工作中?怎样才能争创全省一流法院?以及我院近年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物质装备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讨论。通过讨论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把思想认识从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克服满足现状、因循守旧等思想,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大讨论,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在事关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上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每名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撰写1篇有深度、有见解的讨论文章并交流(讨论文章于5月10前交活动办公室)对优秀的讨论文章将在《隆阳审判》上发表。各部门在讨论的基础上至少推荐一名优秀选手参加主题演讲。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5月上旬至6月下旬)
        分析检查阶段是承前启后、把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的重要阶段,主要任务是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方向。具体抓好四方面工作:
       1、找准突出问题。
       1)广泛征求意见。围绕“影响隆阳区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如何促进科学发展”等,通过召开当事人意见反馈会、设立意见箱、违纪举报箱、向区委、人大、政协、政府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递送民主测评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对法院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照查摆问题。在认真开展学习调研、谈心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问题。一是院领导班子和各庭室负责人要做到“五对照五查找”,即对照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的要求,认真查找有无发展思路不清、发展方式落后、发展质量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对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认真查找有无执政为民意识淡薄、关心解决群众疾苦不够等方面问题;对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认真查找有无片面发展、盲目发展等问题;对照统筹兼顾的要求,认真查找有无全局意识不强、缺乏战略性思维、政令不畅、有禁不止等问题;对照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要求,认真查找有无党性不强、党风不正、执行党纪不严,尤其是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政绩观不正确、作风不实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二是普通党员要做到“三查三看”,即查思想,看科学发展意识是否明显增强;查工作,看科学发展能力是否明显提高;查作风,看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实效是否明显增进。三是在认真查摆的基础上,院领导班子要形成书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材料,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准备好个人发言提纲,并在学习会上组织发言。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
       1)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院党组成员要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开展谈心活动,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院党组成员要结合分工,重点查找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进科学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派员参加。院党组成员除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外,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2)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针对自身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 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不适应、不符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进法院科学发展要求的问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发言提纲既要提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还要明确努力方向,提出个人整改措施。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时,各支部负责人、党小组长要带头发言,每一名党员都要发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注重分析问题和理清科学发展思路这两个重点,突出5个部分的内容,即近年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分析;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新认识;今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进法院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举措;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各部门的分析检查报告务必于6月30日前送交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党组的初稿形成后,发本院各部门和区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广泛听取意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充分讨论,不断修改完善。
       4、组织开展群众评议。
       院党组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发动和依靠群众找差距,充分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使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客观实在、符合实际,得到群众的认可。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报送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7月上旬至8月下旬)
       这一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阶段,主要任务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切实取得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重点抓好四方面的工作:
       1、制定整改方案。
       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把分析检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落实的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部门和责任。整改落实方案向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向,切实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宗旨,注重培养和谐司法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政治建院、思想领先原则,关心干警的成长进步,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创造风清气正、团结向上的和谐氛围。院领导班子和各部门都要集中力量,下功夫解决几个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办成几件群众迫切希望办的事,让全体干警和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我院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以实际行动和效果取信于民。对一些涉及面广、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突出问题,成立专项小组集中解决。对应当解决但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解决问题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问题重新进行整改。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问题,积极协调,左右联动,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
       3、完善体制机制。从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机制创新,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在有些方面制度缺失或尚不完善的问题,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公正司法、文明办案和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调整的调整,该建立的建立,为促进管理科学化、工作规范化、办事程序化提供更为科学的体制机制保障。
       4、总结测评。主要任务是总结经验,接受群众评判。
       1)撰写工作总结。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绩、经验启示、问题与不足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各部门应于8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送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解决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和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满意度。制定科学的测评指标,确定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乡镇代表、服务对象代表作为参评人员进行测评,测评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向全院公布。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好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解决。对测评满意度不到半数的部门,要责令进行补课,限期进行整改。
       六、加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我院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机关各部门、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把边学习实践、边整改提高贯穿始终,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达到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我院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院党组和区委指导检查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院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院机关各支部书记以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领导小组成员。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党组成员结合分工建立联系点,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各支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支部学习实践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部门、本支部学习实践活动。整个学习实践活动要形成集体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部门的活动,带头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坚持解放思想,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坚持确保质量。要自始至终注重学习实践活动质量,按照本院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任务分解表,认真抓好各个阶段和环节具体工作的落实,使学习实践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在学习实践活动的每个阶段,要认真分析检查是否符合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开展必要的“回头看”工作。要经常性地向指导检查组汇报活动进展情况,积极争取指导检查组的指导和支持。
       (三)坚持全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原则上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确定,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参与、全程参加,努力做到全覆盖。我院的学习实践活动,以院党组班子和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欢迎党外同志参加学习讨论和调查研究。退休党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参加学习讨论,不参加分析检查、整改落实阶段的活动。
       (三)坚持严格纪律。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具体安排,适用本院的学习制度及有关纪律规定,纳入本院岗位目标考核。各部门要有学习记录册,每次学习要有记录,每个党员干部要有学习笔记本,参加学习有记载,讨论发言有提纲。全院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部门集中学习实行点名制度。对因公或因病未能参加学习的党员干部要进行补课,力争参学率和受教育面达到100%,做到全体党员干部人人受教育,人人得提高。
       (四)坚持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联系,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我院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宣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宣传公正司法、热情服务的典型事例,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最大限度地取得社会公众的认同。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效果报送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每个部门报送信息不少于3篇,为编发信息和简报提供材料。
       (五)坚持求真务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和求真务实原则,按照全院统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进行,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可以安排自选动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整改,把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贯穿始终,把实践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统筹安排好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和环节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有序开展。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同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既要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又要注意解决工学矛盾,决不能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借口影响工作,我们要以审判、执行任务是否更好地完成作为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效果的重要标准。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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